农业种养殖政府补贴标准(农业养殖政府补贴)

农业种养殖- 2023-03-01 23:22:55

农业种养殖政府补贴标准(农业养殖政府补贴)
农业种养殖政府补贴标准
2014年补贴申请:
1、国家对生物产业化经营企业颁发专项优惠,具有申请条件的企业享受相关补贴,申报时,企业为该企业统一颁发申报申请书。
2、纳税、科研、教育、卫生等相关行政部门受理农业种植补贴申请后,直接向社会公布。对于一些以种子种植、养殖或是农副产品生产为主的专业户,向社会公布补贴额标准。
3、地方农业部门将农作物良种补贴作为2015年农业补贴的主要渠道之一。补贴申请书包括农作物良种补贴(大田作物、蔬菜类、果树类、花卉类)及杂交种子项目。
4、国家给予企业营业执照、产品认证、产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综合性农业补贴产品,并鼓励企业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应用。
5、中央财政对从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单位给予农业补贴。
(三)财政
1、补贴申报
县级农业部门应当组织种子生产经营者、经营者向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向县级农业部门提交申请书。
2、材料审核
县级农业部门汇总当地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质量检验报告、经营品种、种子包装袋和种子播向、补贴资金兑付等内容。经审核合格的,发给种子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退回原证并退回原证。
3、补贴资金兑付
(一)县级农业部门应当根据当地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确定补助资金分配标准。县(市、区)农业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制定补助资金分配标准。
(二)补贴资金分配标准按照财政部下达的金额计算。农村承包耕地面积不足100公顷的,省财政部门可根据下列原因,予以调整:
(一)补助资金按规定的比例分配给农业企业,且对项目数量进行核定,按规定比例分配给每个种植区县(市、区)。
(二)扶持资金按规定比例实行统一管理。扶持资金原则上一次性分配到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当提高使用效率,并对全部耕地使用者给予补助。
(三)支持和鼓励农民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粮食和油、果、菜、茶叶、中药材、烟草等种植业,按一定比例出资并实行定额补助。
(四)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发展设施农业,通过村集体联合建设和托管、规模种植等方式,发展生产和服务业,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商品薯、精深加工、冷链物流、休闲观光、加工示范等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做大做强产业链,支持农民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休闲观光、设施农业、休闲农业、体验农业。
  • 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转载请注明出处:www.66688845.com/v6fuEbXAfB.html
上一篇:大班采购合同 种养合作社
下一篇:血肿种养鬼未删减 下载
相关文章

超级链接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