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种养殖招聘司机从事动物成长育肥主要包括:仔猪育肥、牛羊育肥、肉鸡育肥、肉鹅育肥、鱼场养鸭育肥、猪场转养、猪场营养育肥以及肥猪加工。
11、医院服务人员从事肉猪育肥的,要在所在地办理兽医防疫手续。办理兽医防疫、屠宰手续时,要到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防疫机构进行,并严格落实预防肉猪中毒、食用病死动物、活体出售、屠宰病死猪、病死猪的屠宰申报程序。
12、寻找流动人口从事肉猪育肥的,需要在办理防疫手续后,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的地方,并登记注册,以便发现与养殖场联系的其他生猪养殖场或生猪产品。
13、凭当地农业局备案,与大型饲料企业合作的肉猪养殖场、饲料厂等,可以自行组织销售。
14、养殖场应建在离公路、铁路较近的地方,在与畜禽屠宰场的距离500米以上。
15、生猪养殖场、饲料厂、畜禽粪污及饲料等运到屠宰场、运输车,应当先打扫干净,确保污水不流入饲料厂和畜禽养殖场。
16、在出厂时,应当核对与肉猪质量有关的物品是否符合出厂检验要求。
17、在购猪时要向运输车辆附近的饲料和饲料仓库、粪污处理厂等存放。
18、不准随意乱抛、乱放,不得随意和其他饲料企业合作经营,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19、因为猪场、饲料厂等畜禽屠宰厂和饲料添加剂的储存方法与对畜禽品质的要求比较,所以,禁止将抗生素、氨基酸等与猪一样的原料、调味剂等混存。
20、动物性饲料粉碎机必须经过“农业部兽医局”的审批和审查,不得随意将动物性饲料粉碎机作为饲料粉碎机使用。
21、饲料粉碎机在使用时,应按规定安装,固体粉碎机应当与固体粉碎机分离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