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禹家梁启朝农民49岁办管头镇田家坡种养合作社
临县是黑龙江省的畜牧大县,畜牧业历来是生活的主导产业。近年来,禹城市积极探索畜牧业现代化发展新途径,积极转变观念,着力培养生产经营技术,推行适度规模化发展,为搞好新型畜牧业发展贡献己心汉。下一步,临城县将继续正确引导,优化畜牧业发展模式,大力做好畜产品提纯复壮工作,继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以科技促发展、品质促发展。
黑龙江省兽药饲料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人员检查了黑龙江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所,所检项目包括氨基酸含量、替基格氨基酸、固氮菌、脱氟脲尿素酶等3个项目,检测结果全部合格。下一步,临县将继续以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为依托,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养殖生产行为的查处,不断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吉林省饲料兽药监察所检查组一行深入铁岭、公主岭、洮南、白城、通化等县市的饲料兽药市场、养殖基地,对饲料兽药经营、使用单位和规模养殖户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违法经营和使用假劣兽药行为存在较多,执法人员当场予以告知。
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县饲料兽药市场秩序,提高了饲料兽药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了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
4.加强监管
4.1加强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监管
按照《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生产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民发〔2015〕48号)和《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审查办法》(民发〔2015〕9号),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企业生产资质申请和现场审核,严格落实产品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严把兽药准入关,对生产经营的饲料兽药产品严格审查和检验。在动物养殖环节开展饲料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检查,重点检查饲料生产企业是否取得饲料兽药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标签和说明书是否真实完整,产品是否合法有效。对违规生产经营饲料兽药产品的企业,按照《动物防疫法》及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2加强部门协作
要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加强兽药饲料监管工作,对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查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指导养殖企业落实《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谨防使用硝基呋喃类、氯霉素等禁用化合物,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管理,加大对饲料中、养殖水产品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在休药期前,根据畜禽等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违规行为实施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