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养业融合发展方案
2008 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文件。其中,《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指出,从2010年开始,以农团集体成员成员为主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股份合作、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企业等形式,组建种养业专业合作社,实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产业化经营。
《意见》指出,当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入市土地有偿退出和种养业小农户发展,主要涉及土地的增收和农业结构的优化以及农业供应、产品结构的优化、农业科技开发等领域。
《意见》还提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强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为发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作用,明确专人负责,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土地流转的综合效益。
四、明确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目标
(一)落实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
新的《意见》明确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要求明确:允许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农民房屋所有权按照平等协商、依法由农户或者家庭承包经营的原则依法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探索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
新《意见》明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形成以企业和农民为主体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产业化经营、规模经营的格局。
(二)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
围绕市场需要,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引导土地经营权向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探索建立以农村集体土地入股为主的新型经营机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引导土地经营权通过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开展土地托管,引导土地经营权入股,完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制度。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到2022年,建设现代农业大棚11万个,园区大棚150万平方米,高标准温室1340亩,园区工厂化育苗基地20万株,加工配送中心500个,完善标准化设施建设,完成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全市特色高效农业和旅游休闲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2.8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2.35亿元。